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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管理制度
1、工会是党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工会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,服务教职工。 2、工会必须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大局,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,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。 3、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,重要问题须集体讨论,作出决定,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。 4、工会委员会须按照工会计划开展工作,各委员必须在工会主席领导、协作下,独立自主地围绕中心开展工作。 5、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和小组长会议,健全学习制度,考核制度和民主制度,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,做好新会员的接收、教育工作。 6、工会委员要以身作则,事事处处起带头作用,树立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,做好事的服务意识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。 7、遵守财经纪律,合理使用工会经费。根据工会福利条例规定发放各种补贴,各项活动经费开支等均须工会主席签字。年终做好经费审查工作,管好工会财产,做到帐物相符。 8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开展调查研究活动,努力提高工作水平。 201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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